新闻发布会现场
湖南法院网讯 3月12日,湖南高院召开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湖南高院副院长杨翔通报了近年来全省法院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发布湖南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近年来,湖南法院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履行审判职能,着力营造诚信、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理各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2956件。审理刑事案件738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审理民事案件11987件,主要涉及教育培训、网络、电信、旅游等领域的合同与侵权纠纷等;主要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类型行政案件231件。
全省法院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与惩治并重,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行为。2018年以来,共惩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犯罪分子1599人,其中216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三年以上重刑率同比提升了6个百分点,切实提高了群众消费安全感和满意度。疫情期间,全省法院坚持从严从快原则,打击制售假冒防疫物资犯罪行为,为全省“战疫”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充分运用禁止令等从业限制措施,对实施涉食品药品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判处终生或一定期限内不得再从事食品药品行业,保证刑罚实施效果。同时,加强与检察、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凝聚消费犯罪行为多方打击合力。
全省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工作主线,织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一方面加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违法成本,强化经营者的守法义务,另一方面充分畅通维权渠道,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完善社会多元协调机制,明确公益诉讼细则,在统一和规范法律适用的同时,为消费者编织起严密的权益保护网络。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宣传责任制,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维权意识。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向社会及时公布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取得的成果,提高消费维权案件的司法透明度。运用司法建议,完善监管制度,推动行业标准的制定及完善,为全社会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本次发布的全省法院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包括3起刑事案例、6起民事案例和1起行政案件,内容涵盖了疫情防控、公益诉讼、网络购物、仿冒知名品牌、投资理财、易燃易爆与假冒伪劣商品制售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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