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就我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院机关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引导干警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营造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氛围。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扎实推进我院创建工作,建议成立院机关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司法鉴定处(网信办)、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机关党委、监察室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资料收集、信息反馈等工作。
三、创建内容
1.加强水电管理。一是节约使用空调。严格执行国家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使用空调时,应注意关闭门窗。五里墩办公楼北面的分体空调只在加班时开启使用。二是节约使用照明灯具。充分利用自然光,在光线充足时尽可能关闭照明电源或减少照明电源的数量。自觉养成随手关灯习惯,会议室照明灯具按需开关,走廊、大厅、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照明安装使用声控、光控节能灯具。三是节约使用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设定为节电模式,随用随开,长时间离开或下班时须关闭电源,减少待机能耗。手机充电器等用后拔除。严禁私自变动乱接电源电线或使用办公设备以外的大功率电器。四是注意节约用水。推行使用节水型用器具,随用随关。提高水利用率,注重循环利用。五是加强水电节约监管。在各水电设备处张贴节能提示,促进节约习惯养成。倡导三层以下楼层多走楼梯,节假日每栋楼开启一部电梯。每天19:00关闭办公区电闸并于5分钟后送电,避免无人使用的电器设备空转。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设备故障、跑冒滴漏等及时处置,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长明灯”“长流水”等现象,由办公室登记核实后于次日向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并适时在全院进行通报。
2.加强办公用品管理。一是严格采购计划审批。认真落实《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采购计划,每两个月报办公室汇总并经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组织采购,办公室统一发放。二是降低办公用品损耗,提高利用率。尽量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推进无纸化办公,推行纸张双面打印,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电源插座、装订机、切纸机、小推车等办公用品报废申领,实行以旧换新。
3.加强公务接待和食堂用餐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公务接待制度。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统筹管理、高效透明原则,严格执行“四单合一”,具体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对口安排。院财务部门定期通报各部门公务接待情况,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原则上在院机关食堂安排公务接待,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需我院协助安排用餐、市内交通的,按规定收取接待对象相应费用。三是切实抓好院机关食堂用餐管理。坚持按照快捷、健康、节约要求,切实加强对干警职工的宣传教育,大力倡导适量取餐、节约用餐、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4.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公务用车规定。严格执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节假日“三交一封“制度,公务出行一律从院机关办公地点始发,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或车辆目的地和实际目的地不符,由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每月对各部门公务用车情况进行公示。二是不断加强公务车辆运维管理。公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建立统计台账,每月对车辆的公里数及油耗进行登记,实行单车油耗核算。车辆需维修、保养、更换零部件时,由车队负责人、车辆驾驶员、维修工共同检查鉴定后定点维修保养。
5.加强会议管理。一是坚持少开会。严格执行年度会议计划制度,严控计划外会议,确需临时增加的按规定报批。能通过书面通知、电话沟通等部署工作的,不召开会议。内容相近、参会人员相同或相近的会议,能合并的尽量合并,能连续召开或套开的相对集中安排。参会人员主要是法院系统人员的小型座谈会、研讨会、评审会等,不再以会议形式进行,原则上采用公务出差方式,场所安排在法院机关会议室。二是坚持开短会。除少数重要会议外,部署专项工作的全省性会议,一般不超过 120 分钟,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一般不超过90 分钟。确需安排大会发言的,合理确定人数,每人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8分钟。三是提高会议实效。能以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形式召开的,不召开现场会,有效节约参会人员往返时间,降低会议成本。减少陪会,除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等少数会议外,全省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中级法院,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人员参加,上级已经直接开到基层法院的会议不再层层开会。
6.加强办公经费管理。依照《安徽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强化财务管理,严控机关运行成本。办公费用实行定额管理,年度办公费用人均定额每年初由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根据上年度办公物资领用、办公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核定,各部门办公费用总额按年度办公费用人均定额标准和实际在职人数核定。
7.加强废旧物品利用。推进垃圾分类管理,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倡导干警将多余衣物等生活用品捐赠给有需要的困难群众,将多余书籍捐赠到院图书阅览室。
四、有关要求
1.加强学习宣传。创建节约型机关是贯彻落实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各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制度文件的学习宣传,列入支部学习讨论的重要内容,引导干警职工正确认识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重大意义,自觉养成务实节约、艰苦朴素的作风,积极投身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
2.压实工作责任。办公室负责节约型机关创建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落实落细各项创建内容。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廉政监督员负责节能监管,督促所在部门干警职工从细节做起,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共同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取得实效。
3.强化监督检查。为常态化抓好节能创建工作,办公室每日对办公区开展全面巡查,创建行动领导小组适时进行督查,对相关规定要求落实不到位的,给予通报并责令整改。
附件:省高院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省高院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领导小组
为扎实推进省高院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成立省高院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章来 党组成员、副院长
副 组 长:张小红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成员单位:办公室、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法警总队、司法鉴定处(网信办)、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机关党委、监察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资料收集、信息反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