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你们知道为什么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吗?”11月24日,滴道区法院开展主题为“用民法典‘典’亮校园生活”公众开放日,为兰岭学校初一一班的26名学生带来一场生动的普法课。
兰岭法庭庭长吴明结合中学生的年龄阶段和理解能力,从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出发,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引导学生用法律思维,就法论事。用“八岁小孩打酱油”案例分析“民事行为能力”,让学生们知道什么是“做事资格”;用“校园侵权”阐述校园、学生、家长三者之间的关系,让学生知道什么是“监护义务”;用“网络诈骗”案例劝告学生们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的道理。
随后由同学们自愿报名,挑选了9名分别担任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和被告等,从“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开始,到全体起立“审判长”宣读判决书结束,一步不漏地模拟了一次庭审的程序。同学们神色庄重,认真严谨。没有担任角色、只在一边旁听的同学们也都聚精会神、认真聆听。
对法院有个初认识后,政工科干警那娜为同学们详细讲解了法徽、法袍、法槌、法服的前世今生以及含义和作用。让同学们更加深入了解到法徽、法槌、法袍、法服。
“谢谢法官姐姐的耐心讲解,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法院有了深刻的印象,我要好好学习,以后考一所法学院校。”一名学生发表了自己的参观心得。
本次开放日活动旨在增强学生依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以浅显易懂的形式将民法典带进校园,带到学生身边,以法之名,护航学生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