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要求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刘佳民、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连柏健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从即日起公示5天,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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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