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随着摇号机里一颗小球的落地, 3月3日,大连中院就庄河市法院移送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通过“辽宁法院互联网庭审云平台”,在线成功摇号确定司法鉴定机构。这是疫情防控以来,大连中院首次运用网络远程摇号方式选择评估机构。
该案申请执行人为庄河市某银行,被执行人孙某某、林某名下有一套门市房,因该房产不符合网上询价条件,需要通过摇号选择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拍卖。受疫情影响,双方当事人无法进行现场摇号,为保证评估、拍卖的顺利进行,在逐一征得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大连中院通过互联网技术,将摇号现场由“线下”转到了“线上”。
3月3日上午9点30分,大连中院司法技术处工作人员在确认当事人、案件承办法官远程视频连线,查明双方当事人身份后,正式开始网络摇号。
工作人员启动摇号机,摇号机随机选出代表司法鉴定机构的号码球,摇号机停止。工作人员当场宣布了摇号结果,“您对本次工作人员本次选择鉴定机构的过程和结果是否清楚和有无异议?”“清楚和没有异议!” 随着双方当事人确认选定的评估机构并在笔录上电子签名后,此次互联网摇号顺利完成。整个摇号过程仅用时15分钟,各参与人三方监督,全程录音录像,保证了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此次“线上摇号”是大连中院继“线上开庭”“线上调解”“线上询问”“线上合议”“线上接访”后,对线上办案系统功能的又一次拓展。疫情期间,大连中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持续深化和拓展应用,总结“线上办案”模式和经验,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优势,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做到疫情面前工作不断、质效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