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两面锦旗。赠予者刘女士表示,此举是为感谢盘锦中院及时发放执行款帮助自己渡过难关。
据了解,刘女士与谢某因租赁合同纠纷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生效后,谢某却迟迟不愿履行。2020年2月,身在外地的刘女士与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取得了电话联系,申请强制执行。当时新冠疫情形势非常严峻,谢某也身在外地,但疫情并没有阻挡执行局的办案脚步。了解情况后,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执行干警通过微信、快递等方式收取当事人立案材料。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通过电话、网络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并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谢某,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可能面临的限制消费、失信惩戒等严重后果。另一方面,执行干警积极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谢某财产信息,冻结其名下相关银行账户及微信、支付宝。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下,谢某主动向法院缴纳了案款。案款到账后,工作人员立即通过“一案一账户”系统将案款发放给刘女士。在整个执行过程中,盘锦中院执行局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办案”,充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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