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时间,法官就让我来取钱了,真是太快了,这下孩子可以好好治眼睛了,我们全家都看见了希望。”3月10日上午,申请执行人阎某的母亲特意为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沈睿送来锦旗,印着“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十二个大字,为法官的公正、高效点赞!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阎某给被执行企业提供劳务工作过程中眼睛受伤,经一审二审胜诉判决获赔16万元后,阎某向千山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当日,执行法官沈睿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履行判决义务却被执行人百般抵赖,只同意先付6万元。当天在沈睿向其释法析理过程中,被执行人儿子打110报警谎称遭到非法拘禁。民警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对其进行教育并要求其依法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被执行人儿媳还带人到法院试图阻碍执行。
在此过程中,沈睿通过网络及办案系统发现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儿子、儿媳妇都可依法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次日搜查其住所中找到了更有价值的执行线索。面对强大的执行震慑力,被执行人知道再也无法抵赖,遂将执行款16万余元全部履行,案件两天时间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