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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司法保护功能 护航生态河道建设——罗山县法院设立河道生态司法保护综合示范基地作者:罗山县人民法院  刘 俊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3月7日上午,罗山县人民法院在罗山县高店乡泗淮村浉河河道举行罗山县河道生态司法保护综合示范基地揭牌仪式,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焕成、罗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吕菲,以及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林业和茶产业局、县环保局、县森林公安局、高店乡党委、政府有关负责人和罗山县社工协会、鹭保协会、生态保护协会有关同志参加了揭牌仪式,仪式由罗山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忠宪主持。

      仪式上,罗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尹伟致辞,尹伟详细介绍了罗山法院近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设立罗山县河道生态司法保护综合示范基地的背景、意义等,并对今后河道保护工作进行了谋划。

      罗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邹顺家作了讲话,邹顺家对法检两院合力保护生态环境工作进行了介绍,对充分发挥河道生态司法保护综合示范基地职能作用进行了规划。

      与会领导参加了揭牌仪式,罗山县法院、司法局组织矫正对象在基地的复植补种林示范区进行复植补种,当天共复植补种林地3.5公顷。参加活动的领导及单位志愿者亦在志愿林区开展义务植树。

      十九大以来,罗山法院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审判职能,结合罗山环境资源特色,确立了“护航绿色生态,打造鸟类天堂”的环境资源保护主题,在市中院指导下,先后设立了杜堰河鹭鸶林湿地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和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形成教育引导、生态修复、联动保护的工作机制,摸索出了一条将被动司法与主动作为有机结合的环保新路子。一方面,针对破坏环境资源案件,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行为,扎实推进生态修复工作;另一方面,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暴露出的环保有关问题,设立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有针对性地重点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同时,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加大环保普法宣传,形成环境保护合力。随着县政府河砂治理工作的开展,罗山法院又主动将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跟进到河砂治理中来,积极践行修复性司法,实行联动保护、多元共治、志愿服务,联合有关部门在生态薄弱的浉河河道设立了罗山县河道生态司法保护综合示范基地,面积达200亩,不断加大河道整治力度,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形成了以点带面、示范引导、治保防立体综合保护网络,实现了山林、鸟类、水域保护全覆盖。

      据悉,2016年以来,罗山法院共审理各类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42件54人,判处实体刑26人,判处罚金39.1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8万元,责令缴纳环境修复费用16.57万元,复植补种林地5公顷。拍摄的公益微电影《鸟的天堂》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十佳微电影提名奖和河南省第三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优秀作品奖,连续两年应邀参加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总结交流会,迎接了省人大视察组、信阳市政府法制办的视察和调研,着力打造富有罗山特色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亮丽品牌。

  责任编辑:曹红歌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77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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