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依法保护广大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2020年,舞钢法院继续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依法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实施诸多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举措。
以提升审判质效为抓手,保障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严格制度管理。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及时审核立案,尤其是涉企五类商事案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全面告知制度,不断提高立案效率;严格规范卷宗移送的期限和流程,缩短转移周期,严格把关立案、审理、归档、转移各个环节,确保电子卷宗质量;通过定期情况通报、审判质效点评、院庭长日常督导等措施,不断缩短办案周期。二是扎实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舞钢法院着力精准服务,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完善诉讼引导、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执行查控、案件查询、12368诉讼服务热线、诉前鉴定等便民服务功能,打造智能化、一体化诉讼服务平台。三是落实繁简分流。按照 “繁案精审,简案快审”的工作思路,对符合简易程序审理的商事案件,由速裁团队进行过滤筛选,先行审查分流、先行调解分流、繁简直立分流,使立案、调解、速裁、审判等环节无缝衔接。2020年,舞钢法院审理五类商事案件共计795件,审结763件,结案率为95.97%。其中,平均立案天数0.29天,一审平均用时35.53天,网上立案率56.64%,简易程序适用率79.67%,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32.87%,调解率28.11%,使用电子送达4487次,网上缴费1353次。
用足用活执行手段、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持续加大合同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执行工作进行集约化管理,当天立案、当天送达、当天查控,并在三日内转移至执行部门,确保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尽快实现。通过集中执行行动震慑被执行人,开展“涉民营企业”“涉金融债权”等专项执行活动,依法用足用好用活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红黑榜”。2020年,舞钢法院执行平均用时115.8天,执行到位金额2.74亿元,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1686人次。
着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破产审判效率。一是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组建专门的破产审判团队专职审理破产案件。建立与破产审判工作实际相符合、与破产法官工作量相匹配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提升法官办理破产案件的积极性。二是通过破产重整、和解,提高债权清偿比例。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制度的功能作用,帮助具有挽救希望和价值的困境企业实现新生。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益,最大限度降低破产程序成本,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破产财产清偿率,2020年,破产重整成功2起。三是开展长期未结破产案件专项清理行动。加强府院联动,多次召开跨部门、跨行业破产工作推进会,加快处理涉案时间较长、社会影响较大的破产案件,截至目前,舞钢法院已将3年以上破产案件全部清理完毕。
多渠道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扎实开展“深入企业大走访、邀请群众进法院”专项活动,2020年,舞钢法院积极组织员额法官、执行干警参与企业走访活动12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82次,征求到意见建议21条。通过实地走访、组织企业家座谈会、建立联企微信群等方式,掌握了企业在生产经营、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需求,充分发挥了司法服务创新经济发展和促进转型升级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了与企业的联系,增进了彼此间的理解和沟通,促进了区域经济平稳持续发展。
营造优良法治化营商环境任重道远,下一步,舞钢法院将继续担当履职,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在实务中解决困难,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引导、保障功能,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涉法问题,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埋头实干,创新举措,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