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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未审情缘

发布时间:2021-03-15 来源: 北京法院网 作者:佚名

  1992年初冬,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迈入延庆法院的大门。说实话,从事了六年的教师工作,刚刚拿到学历和教师职级证书,却要告别三尺讲台,心中有万般不舍。当年对法院的认识,也仅仅停留在公共场所张贴的公告上。同事们听说我要到法院工作,都很惊讶的问“去法院?”由教学生到审理案件,这中间的反差很大!

  几天后,我来到法院人事科报到,被分配在刑庭做书记员。到刑庭以后,我迅速转换角色、熟悉工作,第一次到看守所送达、第一次开庭记录……无数个第一次使我对工作由陌生到熟练,从不知所措到从容应对,当然有时也会想象自己坐在高高的审判台上……

   结缘未审

  1993年,庭里重新调整了人员组合,未成年案件设专人审理,我和庭里的一个审判员负责未成年犯罪案件。当时觉得又新鲜又好奇,未成年?好像和我当初教师的身份又联系到了一起。上世纪90年代初,北京市的未成年审判已经初具规模,“教育、感化、挽救”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很多法院也已经有了逐步成熟的审判经验,尚秀云“尚妈妈”是我们未成年审判人员学习的楷模,当年听了她的报告会非常感动。年初,我参加了全市从事未成年审判的人员在法官培训中心举办的培训班,听了海淀、丰台、石景山等法院的经验介绍,至今还留存着那些珍贵的学习资料。特别是尚妈妈介绍海淀法院的圆桌审判、亲情感召、心理疏导等全新的审判模式,感觉好像又重新回到了课堂,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审判理念一直在心中挥之不去。课下和其他院的同仁聊聊天儿,深切地体会到他们对这份工作的热爱,真的像班主任老师在聊他们班里的孩子,对每一个孩子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犯罪原因、前途未来都了如指掌,对自己审理的每一个案件如数家珍,收到结案后孩子写来的信件那种喜悦发自内心,好像孩子就是自己的。他们为辍学在家的孩子就学就业奔忙;为受到心理伤害的孩子联系心理疏导;为家庭贫困的孩子寻求司法救助……几天的学习,我脑中浮现着那些孩子们的影子,也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份带有使命感的工作。原来法律的严谨和人性的光辉并不冲突,未成年审判和普通的刑事审判区别在于我们的工作对象是孩子,是一份有情怀和担当的审判工作,需要我们投入更多精力去做。

  上个世纪末的未审案件类型相对单一,大部分是盗窃、抢劫案件。望着那些略显稚嫩的面孔,很难把他们和犯罪嫌疑人联系在一起。记得我们审理的一起抢劫案件,被告人刚满十六岁,是一名中学生,由于看多了电视剧中打打杀杀的场景,萌生了自己也试试的想法,于是在黄昏时实施了不法行为。看了卷宗,我为他感到惋惜。庭审中,看到了那个瘦小单薄、胆怯惶恐的小男孩。通过调查才知道,孩子是单亲家庭,父母离婚后对他影响很大,导致性格孤僻内向,母亲为生活奔波,对他疏于管理。经过法庭教育,被告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好好学习,洗心革面。虽然我们审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不多,但是每一起案件我们都会分析被告人犯罪的原因,法庭上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不知不觉中,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这份工作,也越发感到未成年审判的职责所在。遗憾的是,因为岗位调整,一年后我被调离了这个岗位。

   再度结缘

  2015年年底,延庆法院成立未成年审判庭,从事了多年信访工作的我,被任命为未成年综合审判庭的庭长。听到这个消息,心情非常激动,同事们都说“又回归了老本行”。我知道,自己对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有深厚的感情。由于是专门的未成年审判庭,我们不仅要审理涉及未成年犯罪的案件,更多的是审理关乎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因此对这份工作也有了更深的体会。我们不仅为某个孩子的失足犯罪感到痛心,更痛心的是在抚养案件中感受到孩子的无辜。面对法庭上父母剑拔弩张的指责,当孩子面临着跟爸爸还是跟妈妈的艰难抉择时,他们眼巴巴的望着父母,年幼的孩童承受了太多的心里伤痛。每当遇到这种情况,我说的最多的话就是“孩子是无辜的”“希望你们能加强沟通,妥善处理孩子的问题”。我知道这些话对于当事人来说苍白无力,但我还是希望他们在心情平静时能听进去一点点…

  审理涉未案件只是未审庭工作的一部分,延伸审判职能工作更需要我们付出时间和精力,但我们无怨无悔,因为我们心中有一个目标,就是让孩子有一个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健康快乐成长。延庆法院和区教委共同创建了法治教育基地,我担任学校的法制副院长,坚持送法进校园;审判团队与矫正机构一同去少管所慰问未成年服刑人员,为他们带去问候;和社区矫正的孩子一起过母亲节,让他们感受到亲情和温暖;和社工所工作人员一起走进去打工子弟学校讲法制课,和孩子们一起过“六一”;与妇联、民政等部门沟通解决留守儿童的生活困难……我们审判人员与众多的社会力量、众多的爱心人士一起努力着,努力着,为了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内设机构改革后,大家在未审庭工作群里报告着各自的去向并送上深深的祝福,我知道大家心中都有诸多不舍。回望走过的路,感谢在我的职业生涯中遇到了未审,让我能用自己的努力在法律的平台上播撒爱的种子,用心去守护一颗颗幼小的心灵,也期待曾经播下的每一粒种子都繁花似锦,不负春光。我也会时刻牵挂那些迷途知返的孩子,牵挂那些素未谋面的家庭。“一切为了孩子”,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也还会更关注他们,不负自己内心的未审情结。

  

  


原文链接:http://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8/id/53917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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