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开展近期各项工作,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托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于2021年2月23日对新营子派出所人员在岗、禁酒规定的执行、接处警工作、单警装备和执法记录仪的配备、涉案财物保管柜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在检查的同时,督察人员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领导指示,就禁酒规定的执行与在岗民警辅警开展了谈心谈话,适时掌握民辅警思想动态、情绪变化,了解民辅警“八小时”以外活动,发挥“婆婆嘴”精神,提醒民辅警要严格执行禁酒规定,认真学习禁酒规定相关文件的精神、要求,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杜绝违规饮酒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