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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出租房屋申报”功能使用方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15 来源: 吉林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近期,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正式推出“出租房屋自主申报”服务功能。出租房屋房主可以通过手机下载“吉林公安”APP或微信关注“吉林公安”公众号两种方式,办理出租房屋网上申报业务,免去前往当地公安派出所往返奔波和排队等候的苦恼。下面,公安机关通过问答为您详细解读这一功能的使用方法。

  问:网上办理出租房屋申报能够带来哪些便利和实惠?

  答:有出租需求的您无需到公安派出所,就能直接在网上自主申报、更新租住人员信息。

  

  1、房主、承租人可向派出所申请核查租赁双方身份信息真伪情况。

  

  2、派出所可优先为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员办理居住证。

  

  3、房主举报承租人违法犯罪嫌疑行为,可获公安机关奖励。

  

  问:民警怎样受理大家的出租房屋网上申报业务呢?

  答:大家在网上申报的出租房屋信息将通过“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发送至社区民警,社区民警通过电话联系群众预约时间,上门入户走访核实无误后,录入公安业务系统,完成出租房屋登记工作。

  

  问:有需要的用户怎样通过网上完成出租房屋自主申报呢?

  答:网上完成出租房屋自主申报共分3步——

  第1步:下载“吉林公安”APP或关注“吉林公安”微信公众号。

  第2步:完成第1步后,进行注册登陆并实名认证,联系地址必须为吉林省内地址。

  第3步:“吉林公安”APP用户请添加“我的出租屋”功能;“吉林公安”微信公众号用户请选择“出租屋申报”功能。通过“新增”功能申报出租房屋及承租人信息,所属公安机关、详细地址、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项目必须填写。

  温馨提示:

  

  

  

  

  


原文链接:http://gat.jl.gov.cn/zwgk/zcjd/201701/t20170103_2520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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