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日前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敦促跨境赌博相关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等情况。据悉,全国公安机关2020年共依法处罚处理3.5万名参赌人员。
参赌人员治理是打击治理跨境赌博工作十分重要的一环,公安部高度重视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2020年,公安部选取了部分重点案件,在浙江等3个省份开展赌客治理试点工作,研究提出并推动落实一系列针对赌客的综合整治措施;严格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参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参赌人员予以治安处罚,对其中违反刑法规定的,采取刑事处罚措施,同时要求赌客本人签署具结悔过书、保证书。此外,公安机关不断完善与移民、金融等部门的信息分享机制,针对打击中发现的多次出境参赌、投注金额大的赌客,采取限制出入境、限制金融行为等管控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加强跨境赌博参赌人员基础底数摸排,并积极探索、创新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化手段,对参赌人员分级分类,精准治理。同时,鼓励参赌情节轻微的一般人员主动接受在线教育,加大对严重违法构成刑事犯罪、豪赌、以赌博为业、沉迷赌博的参赌人员的打击和整治力度,全力营造拒赌反赌的良好社会风气。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敦促跨境赌博相关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处跨境赌博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给相关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跨境赌博相关犯罪嫌疑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关联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前,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属于自首。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三、犯罪嫌疑人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话、电报、电子邮件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到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四、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犯罪嫌疑人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
六、司法机关鼓励个人和有关组织积极举报在逃犯罪嫌疑人,动员、规劝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对举报人及其他有关证人,司法机关将依法予以保护。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2021年1月26日